查看原文
其他

孩子被隔空猥亵后,不愿报警的家长把她打了一顿

邓郁 南方人物周刊
2024-09-05

▲图/视觉中国

为什么隔空猥亵没有碰到身体,却也算猥亵,而且伤害性可能更大?为什么孩子会给素未谋面的网友发自己的裸照?为什么孩子被隔空猥亵后有的家长会先把孩子打一顿,之后还不敢报警和追究责任?

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法律意识和性教育的缺失、家庭关系的失序、社交认知的偏离、价值取向的错位、网络内容监管的疏漏……本质上,隔空猥亵的出现是这一系列旧问题通过新载体的再现,也只有通过研究并解决这些根上的问题,才有可能真正消灭它们共同制造的表象。



本文首发于南方人物周刊

文 / 南方人物周刊记者 邓郁 发自北京

       实习记者 黄晗奕 刘畅 林佳欣 潘梓萌

编辑 / 李屾淼 lishenmiao1989@126.com



“结果出来了,顶格判!”


2024年3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宣布:被告人舒某因在三年多时间里,隔空猥亵多名未成年人(绝大多数案发时为7-10周岁),被依法判决犯猥亵儿童罪和强制猥亵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


此前,海淀区检察院以舒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向海淀区法院提起公诉。因舒某猥亵儿童众多,且猥亵手段恶劣,建议对其以猥亵儿童罪顶格量刑有期徒刑15年、强制猥亵罪量刑有期徒刑1年。


最终舒某案成为自2018年最高检颁布第一批指导案例以来公开报道的隔空猥亵案中判得最重的一起,被视为此类案件中又一个具有标志意义的案例,也因此引发了舆论关注。


现实当中,仍有不少人对隔空猥亵及其造成的伤害并不明了,觉得“不过就是隔着网络要隐私照片和视频罢了,为什么判那么多年?!”


根据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两高”)《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隔空猥亵指的是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以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接受《南方人物周刊》记者采访的办案人员和法学学者都表示,近年我国对于这类案件的判罚力度和治理网络环境的决心日益增大。然而,光是自上而下的努力显然还不足以应对此类案件的复杂性,比如在长达三年多的时间里,舒某诱骗、威胁、伤害了那么多孩子,却没有一个家庭报警。检察官和公安民警耗时一年多赴全国各地寻访受害人家庭,也屡屡遭遇闭门羹。


为什么孩子们会轻易地提供私密照给陌生人?他们渴望什么,生活中又缺失了什么?网络平台和社会该如何设立必要的“闸门”来堵住风险,在“信号”闪烁时及时给予提示?在罪行发生前,孩子们的身边有没有人能无条件地接纳他们,解答他们关于身体和交友的好奇与困惑,告诉他们在目眩神迷的网络时代里,如何真正地看清世界、认识自己?


已被曝光的隔空猥亵案件背后,很可能还存在着不少尚未被觉察、却已在险境中的懵懂少年。他们和我们要共同应对的,除了网络亚文化和不良观念对未成年人的侵蚀、平台与政府有关部门对网络环境监管的改善可能,还有社会集体意识里对性的羞耻感,以及良好的亲子关系和有效的性教育的缺失。


▲河南郑州,玩手机的少年 图/视觉中国



“闺蜜三步曲”


“一个善解人意的闺蜜”,是舒某与目标“猎物”搭讪时,最常套在自己头上的面具。


05后到10后的女生里,不少人都会在个人社交平台账号的昵称后面附上一个“已有闺”的备注。有闺蜜,既让她们觉得骄傲,又有一份谈资。那些还没找到闺蜜知音的,则期待着在网络中实现。这正中舒某的下怀。


1998年生于四川的舒某,案发前没有正式工作,待在家里“无所事事”。从2019年至2022年,他在网络平台上屡屡伪装成10岁左右的女孩,配上卡通头像,接着对该年龄段的女生展开“闺蜜三步曲”:先交换“真实信息”,再交换私密照片,最后交换私密视频。


舒某为自己打造的人设和话术变化多端:要么是身世凄苦的被收养的孤儿,还遭受家中哥哥的侵犯;要么可以教你如何涨粉,比如“要穿得露一点”;甚至还伪装成需要帮助的留守儿童,胸部患病,想要看看对方的胸部,因为“不知道正常女生的胸部是什么样子的”……


受害的女生案发时都还只是小学生,她们完全没想到对面的“闺蜜”竟然是个二十多岁、不怀好意的成年男性,都对“她”满怀同情、喜欢甚至仰望。何况这个“闺蜜”还那么温柔,会夸赞自己“长得有点像兔子呀,挺可爱的”。当“闺蜜”给她们发“自己”的裸露照片时,她们更不曾料到,那些私密照片是舒某从网上下载的,或者就来自前一个受害者。


2022年7月,海淀警方接到平台报案,称其员工在日常巡查后台时,发现有用户向未成年人索要私密照片。办案人员从舒某手机里发现了以四十多个未成年人名字命名的文件夹。“每个文件夹里都是未成年人的隐私照片和视频,一看就能看出来是幼女,没怎么(或完全)发育。他让有的受害者将异物插入身体,甚至让有亲缘关系的姊妹互相猥亵。看到那些电子数据我血压都高了。”即便跟进这个案子已经快两年,检察官李思瑶谈到细节时仍难掩激愤。


▲北京海淀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李思瑶和小学生们录制“互联护苗”法治宣传视频 图/受访者提供


一旦有女生不想听从他的要求,舒某便以“告诉你爸爸妈妈,告诉老师和同学”来威胁对方,或者以“你给我发这种照片视频也是犯罪,报警你也会被抓起来”为说辞,逼她们就范。


出于种种原因,孩子们不敢把自己的遭遇告诉父母,也害怕私密照被公布传播,只能继续听舒某的话,完成他的一个个指令。有女生提出过质问,也表示删除了给舒某发的图文。他的回应是:“既然删了,你就更被动了。你的清白完全在我手上。我可以把你的视频和照片全部保存下来了。你只能乖乖地听我的安排。”


李思瑶说,有受害者出现过自杀的念头。“最终她并没有轻生,但也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创伤。海淀公安分局申请我们提前介入这个案子,我记得当时承办民警在跟我讲到他们发现那些电子证据时,也特别愤怒。”


先诱骗,接着威胁恐吓,面对少女的央求依然冷酷漠然,相较于之前曝出的隔空猥亵施害人,舒某的行径尤其令人憎恶。


司法鉴定结果显示,他有恋童癖——对青春期前的儿童具有强烈且反复的性冲动和幻想。现实中,很多恋童癖会有收藏癖:保留相关照片、按照不同人物去分类和保存。舒某的做法看似也与之符合。


不过也有研究者认为,除开特殊的生理欲求,舒某犯案更多应是出于对好控制、简单纯真的女孩有强烈的掌控欲和满足感。“如果以某种癖好来定义,可能会给他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情有可原的合理化的出口。”


据舒某向办案人员描述,他与家人关系疏冷,父母很早就离异。年幼时他曾遭父亲虐待,长大后也未曾经历过正常的亲密关系——“又要甩锅给原生家庭吗?”探讨罪行恶劣的作案人的成长背景常会引发类似争议。但有专家认为,了解其过往经历与追责并不抵触,且对于防止更多受害人在未经干预之后转为施害人,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李思瑶眼中的舒某,一体两面:既狡猾残忍,交谈时又经常显得“心智不全”。据《方圆》杂志(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检察日报社主办的法治新闻杂志)报道,舒某表示自己曾被父亲虐待是因为他小时候偷看后妈换衣服。心理医生告诉检察官,可能就是因为这段经历,让舒某的心智某种程度上停留在了小孩子的阶段。“他经常会觉得自己很弱小,只能去欺负更弱小的小孩。他不敢在现实中对小孩下手,就把黑手伸向了网络。”



“没有碰到身体就不是猥亵吗?”


自2018年确立“隔空猥亵”追诉原则以来,截至2022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已起诉利用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130名,这类犯罪占同期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15.8%。


但受访的办案人员都指出,还有大量同类案件被隐匿在水面之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曾对全国5800名中小学生做过一个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性侵害案件的隐案率是1:7,也就是说暴露1起,后面还隐藏着7起。”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张华告诉《南方人物周刊》。


▲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张华(左二)与同事评议案件 图/受访者提供


“隔空”即依托网络。在此类案件中,施害人姓名可以是编的,相貌可以是修的,声音可以是调的,轻易就能塑造一个与本人真实情况完全不同的网络形象。


他们往往瞄准一些网络授课的学习软件、App,在中小学生的学习群组中寻找“下手”对象。除了如舒某般以“交友”为名诱骗受害人,他们还可能以提供游戏装备、赠送Q币、出借游戏账号等为诱饵;或假冒“招募童星”,伪装成面试者。


例如在天津的一桩案件中,施害人孙某便假扮成面试官,告诉参加面试的女生有软件可以测出三围。接着让受害者“上面穿内衣,下面穿丝袜,不穿内裤”。对方发来视频之后,孙某又称软件识别不了,要求女生把衣服全脱掉,再拍视频。


有的隔空猥亵行为可能长达四五年,还有的会升级为线下的猥亵或强奸。但某些被告人辩称,“我又没碰到对方身体,又没拿那些照片视频卖钱,怎么会是犯罪?”对于此类行为是否构成猥亵,法学界也曾存在争议。


2018年的武汉骆某案判例,成为司法实践中的拐点。


2017年,骆某将13岁女童小羽加为好友,通过言语恐吓,向其索要裸照,并通过其校友周某施加压力。小羽被迫自拍裸照传送给骆某观看。后骆某又以在网上公布裸照相威胁,要求与其见面、开房,企图实施猥亵行为。小羽报警,骆某在前往约定地点的途中被警方抓获。


当时一审法院认为骆某不是猥亵,而负责这起案件的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检察官郭艳萍也没有找到可以参考的判例或法律解释。但她和同事梳理案卷材料后,坚定自己的判断——“骆某主观上是想通过观看女孩的照片达到性刺激的目的,而且是以强迫的方式让女孩按照他要求的动作、姿势进行拍摄,这严重侵犯了受害者的性羞耻心,女孩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


他们据此提出抗诉,二审法院最终认定骆某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2018年11月,“骆某案”进入最高检公布的第11批指导案例。我国司法实践中第一次明确,通过网络实施的非直接身体接触的猥亵行为,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五年后“两高”的司法解释,则使得“隔空猥亵”明确入罪,为司法机关提供了处罚依据。


放眼世界,涉及儿童的性犯罪都被作为重罪对待。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苑宁宁介绍,“有70个国家都已经设立了性引诱儿童罪。单纯持有儿童色情制品,在有的国家也是重罪。”而这几年,中国对于隔空猥亵、网络性侵的打击力度同样在加大。


与传统猥亵相比,隔空猥亵看似“没有实质接触”,但却因为网络接触的便捷、频繁,行为人常“一对多”作案而导致辐射面大,长时间的精神控制和威胁恐吓,令受害人坠入深不可测的渊壑。


“法之理在法外。”苑宁宁强调,在看待某个犯罪行为时,除了用刑法理论进行讨论,我们还要看它到底给被害人造成什么样的伤害。“当未成年人如此高概率地遭遇网络性诱惑和‘剥削’,不论是被要求展示性活动、从事性表演,还是让儿童观看色情制品或施害人的性行为,都会影响孩子的性观念。”医学和心理学都有研究结果表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正处于“性社会化”的关键时期,他们可能会对裸照等淫秽信息的分享出现认知偏差,将这些行为视为某种普遍接受的行为模式,进而导致过早的性行为甚至是性犯罪。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中心律师宗春山也讲到,大量案例显示,很多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害后,会留下心理创伤,最终走入歧途。“他们可能会因此把性看得更随意,也有可能会通过这种方式去换取存在感。”


▲2011年,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少年犯判处缓刑后,法官张华在对其做法庭教育,旁边是孩子父母 图/受访者提供


自我认知混乱,也是此前被忽略的“隔空猥亵后遗症”之一。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张晓冰认为,“当长达三四年里孩子都跟这个人聊天,他们的自我认知中会掺杂了这个恶魔的形象。可能他们并不想这么做,但是在对方驱使下又只能这么做,自我的感觉会很模糊不清,也不知道这个人在自己的生活中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容易变得敏感、自卑、不接纳自己。尤其是受到对方威胁后,孩子更容易处于极度的恐惧、惊慌中。”


据媒体报道,骆某曾威胁小羽“如果不按要求拍裸照会被‘轮奸’”,又恐吓她如不继续顺从,将把照片在网络上公开。司法社工为她做心理咨询时,小羽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创伤后应激反应。


在定罪和量刑时,哪些因素是构成要件和考虑因素?张华指出:除被害主体的事实情节外,被害人数、次数、持续时间都是考量点,如对被害人造成精神伤害,导致被害人自杀或者自残造成轻伤以上后果,以及将被害儿童隐私部位的照片或视频上传扩散的,都应作从重情节,在量刑时加重刑罚量。


另一个曾经的争议点是,如果被害的孩子自述“没有被胁迫”,也算猥亵吗?


从最高检到法学界,目前的共识是:大部分未成年被害人因害怕、羞耻或者被威胁而无力反抗,不能支持“自愿发生”这种狡辩。对未满14岁儿童实施性侵害,无论是否自愿,均会构成犯罪。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中国性学会家庭性教育分会副主任委员胡珍再三强调:家庭和学校要用孩子听得懂的语言澄清两个误区:绝对不是没有碰到就不受伤害,没有反抗就不算伤害。“隔空猥亵已然发生就是性侵。”



二次伤害


在隔空猥亵案件办理中,最令工作人员伤脑筋的,是难以核实受害者身份,争取其家庭的配合并确认证据。


“因为舒某自己供述成功隔空猥亵了四十多人,与电子数据也相符,而被害人数差异会导致不同的量刑结果,为了不枉不纵,需要尽量查实被害人身份并调取他们的证言。”李思瑶回顾,过去一年多里,她和助理还有海淀公安分局的干警多次前往陕西、湖北、黑龙江、四川、内蒙古等地取证,面对各种情形的被害人家属和法定代理人。


最终他们成功核实了20名被害人的身份。“但其实所有的家长都不是自愿的。他们并不想介入这个案件。包括取完证后续案件有进展通知,我们会告知他们,但大多数家长都不再接电话。”


有一个家庭尤其令她揪心。“受害女孩的妈妈听说案情后,告诉丈夫,结果孩子爸爸当场就把小女孩打了一顿,还连夜带着小女孩离家走了(害怕司法机关找上门)。”检察官和公安民警不停地给这位母亲打电话,做了三天思想工作,“最后是妈妈瞒着爸爸,在孩子上课时请假,溜出来配合我们取的证。”


另一个家庭在她看来要“明事理”得多,也比较配合调查,但情绪上头时家长还是会控制不住。“小孩说自己想过报警,但嫌疑人威胁说,你给我发这些你也犯罪了,也会被警察叔叔抓。当时就吓哭了。父母发现了孩子的异样,孩子讲出原委,爸爸当时就把孩子打了一下。女孩跟我们讲述时原本没哭,但说到这里的时候哭了。因为爸爸之前从来没有打过她。”


这些不该让受害儿童承担的二次伤害,既可能是因为家长的惊愕和愤怒,也包含着“被猥亵不光彩”、“受害者也有责任”等传统观念的影响。而父母的负面消极反应,往往会让孩子心冷,对事情的解决更为绝望。


“孩子会觉得恶魔的威力好大,连妈妈这样的大人都无能为力。妈妈不让爸爸知道,或者爸爸知道了也不会帮我,那就没有人治得了这个恶魔了。没有了这种对父母的信任和依赖,孩子会更脆弱,自尊水平也更低。”张晓冰讲道。


有的家长在发现孩子异常后,认为把对方删除、拉黑便可令恶行终止。另一种抗拒则因不想打破已有的“宁静”。李思瑶联合孩子户籍所在地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官对某个家庭前后做了五次劝说工作,对方态度看似“很好”,但就是不愿意配合。“家长问,如果因为接触你们(让孩子想起过去),再出了事,你们能承担这个责任吗?”


在张华的工作经验里,如果不及时报案,更难以防止受害孩童的信息被泄露和传播。“司法机关一定会对被害人加以保护。作为家长,不能做鸵鸟,一味把头钻到土里。”


多次目睹受害女童被家长责难殴打,令李思瑶一度对办案的意义产生了动摇。“当时我们有两个信念,一是要打击犯罪,让嫌疑人受到应有的惩罚。更重要的是想找到这些被害人,亲口告诉他们,我们把坏人抓住了,你不要害怕了,不会再有人威胁你。但看到孩子被亲人打骂,我会犹豫做这些到底是不是对的。”


直到在成都遇到小可父母,李思瑶的信念再次笃定。


小可妈妈告诉李思瑶,自从知道孩子被隔空猥亵,一年多里她没有睡过一个整觉。她和丈夫还跟舒某有过一次正面交锋。“他(舒某)说,你要是敢报警,你就等着,我知道你们家小孩叫什么名字,在哪读书,你们家在哪,你要不怕小孩有事你就去报吧。”不仅女儿,全家都活在惊惶无助中。


第一次见到李思瑶,小可妈妈全身颤抖,眼泪夺眶而出。“我觉得她是很感激和欣慰的那种哭。因为我们告诉她,所有东西(证据)我们都扣了、会销毁,目前也没有被传播的迹象。她说我终于可以睡一个踏实的觉了。”



耻于谈性的成年人


那些听说孩子被猥亵还要打孩子的家长,到底是怎么想的?


“保护豆豆”是一家专注儿童性教育的社会企业。创始人胡佳威过去几年接触了不少因隔空猥亵来访的家长。“他们的愤怒都是属于那种,你怎么这么大了,还这么傻这么蠢?都是初中生/高中生了,怎么可能还不懂这些?但是没有人跟孩子讲过这些(性教育)。”


每一个人都离不开性,但大多数人都羞于谈性。在我国,除了中小学课堂上极为有限的生理卫生课,大多数青少年对性的了解主要来源于网络和同龄人——父母懂的,很可能还没他们多。


▲性教育组织“保护豆豆”讲师们手捏的人体器官模型 图/受访者提供


遭遇“性引诱”和隔空猥亵却不敢主动告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许多孩子乃至家长缺乏正确的引导。


在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处理由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转来的未成年人案件司法救助、心理辅导,是社工李涵和同事的日常工作。曾有隔空猥亵受害人家长反复问他们,“我的孩子会不会留有案底?”


她感慨,“这既是法律知识欠缺,也反映了在他心里,对孩子有被控制下的淫秽信息的留存,(孩子)可能有过一些有情欲意味的互动,(家长)是非常难以接受的。家长首先要反问一下自己,我是不是羞于谈性?我为什么羞于谈性?我做好准备和孩子谈性了吗?”


一些为人父母者总以“我不会”作为理由,或将责任推给另一半。“特别是异性家长,比如爸爸说我家是个女儿,我不懂;妈妈说,我家是个儿子,我不懂。”在胡佳威看来,这些都是借口。“不是说你要给孩子一个多么科学、全面、专业的回答,哪怕你不懂,但是你愿意陪他/她去了解,你愿意去查一查,查到信息以后再跟孩子分享,这就是一种态度的表达,让孩子明白这个话题是可以聊的。”


去一些中小学校开展性教育课程时,李涵发现,许多学校依然要求男女生分开上课。有的老师还要提前看社工准备的课件,“批批改改。他会说你别讲太深,讲太深他们真的发生性关系了怎么办?当讲到一些性知识和话题时,孩子表现出特别兴奋,有的老师跟着孩子们一起笑,而另一些老师的表情就很错愕、羞耻:你们怎么能对孩子有这种反应?!”


然而在现实中,青少年对性的探索欲望和行动已经超乎大多数成年人的想象。


“保护豆豆”去学校做性教育科普,跟初中生讲到怀孕避孕的话题,家长很紧张。胡佳威失笑:“他就觉得本来孩子什么都不懂,你跟他讲了会不会就懂了。但我们上课的时候有男生直接问,老师,戴套会不会影响体验?戴两个套会不会更安全?‘打飞机’会不会肾虚?也有女生问,第一次(性交)会怀孕吗?看色情文(影像)好不好……他们能问出很细节的问题了,说明生活里都有关注甚至接触。”


每当胡佳威讲到如何应对网络骚扰和欺凌,总有一些学生“很义正辞严的,说要删好友,要举报,要打110等等,看起来勇气十足”。但他会觉得,这些敢于表达的孩子很可能没有遇到过这类问题。“而有些孩子可能私底下遇到过了,他没有讲出来。所以当课后有学生找过来,倾诉他们有过被猥亵的经历,就会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大的促进和激励,我们要让更多的孩子提前知道这些知识来保护自己。”


▲胡佳威和同事在给“保护豆豆”的性教育讲师们做师资培训,墙上是有关生殖器的结构科普图 图/受访者提供


一个令很多人难以接受的事实是,被隔空猥亵的孩子,可能正是从施害人那儿开启了人生第一次有关性的话题,进而接受某种他们以为的“指导”。当身边没有合适的交流对象,陌生人提起的“性”话题自然会勾起青春期孩子的关注,达成某种心理满足。而对年龄更小的孩子,性更像是会被随意涂抹和命名的话头,被他人利用。


张晓冰提到了2024年2月13岁男童小刘因为涉嫌故意杀害和侮辱8岁女童被提起公诉的案例。“小刘的妈妈陈女士说,娃娃不懂性,她也从未对娃娃进行性教育。所以我们不光要教给孩子,不幸遭遇侵害不是你的错,错的是伤害你的人,也要教孩子不能去伤害别人。要保护好你自己的隐私部位,同时也不能去触碰别人的隐私部位。”


一些看到孩子老在上网、有所担心的家长想知道,该怎么去跟孩子谈性和潜在的危险呢?


李涵的提议是,不用特别刻意,而是从更早的时候就要营造良好的亲子关系。“在生活里这些孩子和父母之间可能很少展开过平等、深入的交流。”当某天看似平静的生活被撕开一道口子,这时父母再想跟孩子来聊性和亲密关系,就显得突兀和尴尬,双方都会觉得怪异和不适。“只有当孩子充分信任爸爸妈妈不会无缘由地惩罚我,会无条件地支持和保护我,才掌握了解决问题的钥匙。哪怕爸妈没有主动地跟这些孩子谈性,他们也会接纳孩子看书、上网,做一些自我探知,相信孩子遇到疑惑时不会有恐惧和压力。”


胡佳威眼中的一些父母会有“幸存者偏差”,觉得好像自己从小到大,从来没有遇到过危险,“(一些家长会觉得)性侵这样的事情怎么会发生在我的孩子身上?不用过早谈这些。其实性教育不只是教孩子认识自己的器官,懂得预防性侵、预防猥亵、预防性传染病的传播,也是让孩子更加懂得悦纳自己的身体、变化,悦纳自己的性别,包括如何应对情绪变化、处理人际关系中的冲突、懂得尊重平等多元。这些人格和价值观的教育,都是可以从很小的时候开始的。”



隐秘角落的陷阱


办案中,还有一个问题令李思瑶不解:“有一些小朋友明确跟嫌疑人说,我觉得你这样不对,但是我还是很想跟你处闺蜜。我们在想,为什么网络社交会对孩子们这么重要?”


武汉大学心理学系教授喻丰指出:未成年人在发展自己的社会性的时候,尤其要形成自我认同——我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这里面会有很多的话需要倾诉。网络的浩瀚与“私密”,成为他们探索和明确自主意向的一个辽阔世界。


在做青少年调研时,有小学生对张晓冰和她所在的研究团队说,“我放学的时候很难找到其他小朋友玩,因为他们都去上各种各样的兴趣班,只有我一个人没有上。”张晓冰感到,这代孩子缺乏70、80后那种无拘的户外活动和尽兴的玩耍。但每个孩子都需要真实的社交,渴望同龄人的认同,和正向积极的反馈。


▲“保护豆豆”讲师用玩偶和故事等形式,教孩子们认识身体,以及如何保护好自己、不伤害他人 图/受访者提供


结构不稳固的家庭,孩子更容易向外寻求慰藉。


曾经有个大学生为她8岁的堂妹来找胡佳威做电话咨询。胡佳威了解到,小姑娘从小被领养,养父母有犯罪前科。“她告诉堂姐,说自己谈恋爱了。结果堂姐一看聊天记录,对方是个18岁的男生,提出要堂妹发裸照给他。用堂姐原话讲,堂妹一直以来都比较缺爱,很想积极地去找人谈恋爱。当事情被堂姐知道的时候,小姑娘不是惊慌,而是‘我有男朋友了’那种有点开心的‘我跟你分享一个小秘密’的感觉。”


武汉“骆某案”中,受到侵害的女孩来自单亲家庭。父母离婚后,她和亲生母亲断了来往,与爸爸、后妈住在一起。据检察官说,后妈对她也不差,但在小孩心里可能还是觉得隔着。


因为进入青春期的孩子,有了一个更为明确的边界。他们更在意“我选择的朋友和你(父母、其他成年人)给我选择的朋友是非常不同的”。如果跟父母冲突比较强烈,甚至会推动他去寻找一个高强度的关系弥补。


“网络构造了一个个天然隐秘的角落,你可以不需要去在意同学的眼光或者父母老师构建的现实环境。”广东省青少年儿童心理健康发展委员会主任张欣华表示,“这时突然间有人关心你,说一些甜言蜜语,理解你的学业压力、管教的严格或者空虚孤独感,能大大满足孩子的心理需求,并产生依赖。”


15岁的桃子有过两年与父母不对话的“冷战期”,学校里也少有能谈得来的同龄人。她觉得只有在游戏里认识的朋友可以接纳她,“他们不会觉得我皮肤差、个子矮,看到我备考压力大还会鼓励我。”


舒某案里,一个被害女生觉得自己长痘痘长得不好看,舒某便对她说:“你是我的好闺蜜,我永远都支持你,我觉得你就是最好的。”李思瑶摇摇头,“他特别会打感情牌,对不同女生用不同的话术。”


可孩子怎么就能轻易地同意把裸露的照片和视频发给一个认识没多久的陌生人呢?


面对这个让许多家长包括办案人员都百思不解的问题,张欣华和李涵的回答是:10岁以下的孩子还比较懵懂,容易“任人摆布”;大一点的孩子肯定有新鲜、刺激感在里面,对异性和亲密关系有探求欲,而看似“隐秘”的网络令他们以为更有安全感。


张欣华是有着20年儿童临床心理咨询经验的咨询师,同时担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心理评估专家。在接触过的未成年人被性侵害案例中,有的受害女生把自己的裸露照片发给施害人,从来不照到自己的脸和头部。“她们觉得既满足了自己的情感需求,也不需要去暴露自己。好像只要我删了就没人知道了,只要他不说就没有人知道了。其实都是低估了风险。”


虽然跟网友没见过面,但经过长时间的网聊,在对方身上建立了一定的情感依恋,会在心里想象对方是我的好朋友或情侣。“他们会想,如果我拒绝了(对方的要求),我会不会失去这个人?”张欣华说。


伴随个体社交汹汹而来的,还有挡不住的时尚娱乐潮流和某些畸变的文化趋势。如对“白、瘦、幼”和整容的追捧;面向12岁以下孩童的动漫主角形象是身材凹凸有致、服饰性感的“萝莉”,其间充斥着“壁咚”、扑倒乃至暴力情节。当中小学生在网络上展示自己对耽美、萝服、网游等的兴趣爱好,或形成小群体,在线上展开活动时,便极易被犯罪分子锁定人群,成为他们的目标猎物。


2022年3月底,武汉11岁女孩小非在某平台上收到了“收图吗”这样的私信,对方微信头像是一个粉色的、带着猫咪头箍的女生。


小非喜欢“洛丽塔”裙,常在短视频账号分享自己穿制服的照片。收图“姐姐”说,“羞羞图”一张5元,“洗澡的视频”20元一个。小非用6张照片和4段视频换来了91元。而对方其实是一名远在广西某县城卖手机的26岁男性。


流量过境之处,如同一个巨大的赛博朋克磁场,吸引表演者和观看者都沉溺其中,共同完成对于未成年人身体的消费。有的十几岁少女在直播中露腿扭臀、抚摸自己,吸引粉丝;有成年人在社交平台上对未成年人炮制、教唆“磕炮”(通过社交软件语音交流,双方进行性幻想式做爱)、文爱(用文字进行性爱聊天),以满足私欲和牟利等目的。


胡佳威的一位咨询者、初二女生小敏曾用社交软件跟人语音聊天。她告诉胡佳威,有些男性一接通电话就会发出呻吟声,或者把自己隐私部位的照片发她。小敏当时就懵了,“我看都没认真看,就给划过去了。还有的说要我帮他,啥玩意?我玩不起这个!”她问胡佳威,“遇到这些不良青年该怎么办?他们怎么了?”


像这样的案例,胡佳威和性教育组织的同仁接触过不少。他的建议是:要教给孩子一些具体步骤,如怎么去删除对方好友,怎么去举报。但更重要的是全社会性教育的觉醒,和强化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


张晓冰认为,校园和社会需要多开展一些深层次的讨论。“比如好的人生应该怎么过?这方面是非常缺失的。在信息蜂拥而来的时代,孩子极易被标签化,自我认知被外界的议论所构建。有的孩子梦想一夜成名,有的女生觉得自己长得胖、矮、腿不长、脸不白就是没有价值的。要引导青少年去发现自身的价值和能量,也要形成这样的共识:无论你是什么样子,自己都值得珍视、也会被他人欣赏。”


▲“保护豆豆”讲师在给无锡某校小学生科普生殖器的知识 图/受访者提供



协同机制


如果说,性教育、对青少年的心理和成长关怀是防范隔空猥亵的“源头”,网络安全则是对犯罪行为从预警到“截流”至关重要的切入环节。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十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发布、传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相关信息,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网信、公安等部门报告。


然而现实是,隔空猥亵的“暴露”,大多因为家长发现了孩子手机中的异常图片或聊天记录,或是受害少年在遭受长期侵害后,在学校出现了抑郁、无法正常上课等状态,由老师了解后报警。由案件的始发地——网络平台——发现并报警的,非常少见。据张华法官透露,上海二中院在过去四五年审理的17起隔空猥亵案中,仅有一例来自平台报告。


不过舒某案案发正是来自平台报警。2022年上半年,快手公司风控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舒某在平台上的活动轨迹符合侵害未成年的行为模型特征,经过排查,平台认为舒某犯罪嫌疑度较高,对其账号进行了封禁,并将线索上报给了警方。在此之后,海淀区公安和快手建立了日常监测报告的常态协同机制。


对快手的报案,海淀区检察院和受访的部分专家都给予了肯定。但还是有人问到:为何这类案件常常历经一两年甚至四五年才被发现?为何来自平台的报警量如此有限?


某受访平台表示:一是网络平台用户众多,每天产生海量内容,有的异常信息会绕过敏感词检测,有的行为人采取跨平台或者分段分平台的作案手法,导致未成年人被骚扰侵害的信息难以被及时甄别;二是不同网络平台的治理意识、治理能力又各有参差。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3 年 12月,我国19岁以下的青少年网民数量超2 亿人,且触网低龄化趋势明显。网络如同他们的家园、皮肤,和最亲密的朋友。但这片土壤中隐藏的泥沼、病毒,他们难以察觉和防范。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近年开展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调研显示,在6532名被调查者的回答中,有66.7%的青少年在网络上接触过殴打砍杀、淫乱画面等不良信息。其中七成青少年会关闭或删除,而未成年犯遇到这类内容,大多会选择“自己看看”。


法学博士龙正凤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收集了 2018-2021 年发布的 36 起网络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行为人实施网络性侵害的网络媒介和手机游戏软件众多。在没有进行限制性设置的情况下,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微信号、QQ 号等多种方式添加未成年人为好友,增加了未成年人的社交风险。


一些社交平台具备类似“蒙脸闪聊”“擦肩而过”“声音实时配对”和“语音聊天”等社交功能。有的平台不仅未对儿童使用者做出合理规制,反而要求其明确标注年龄,借此吸引其他用户,间接放纵“隔空猥亵”儿童案件的发生。


身份识别,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


一旦平台在未成年人注册时没有强制要求进行身份识别,当异常情况发生时,平台便不能对未成年人身份进行精准识别,并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然而《南方人物周刊》在采访中得知,当司法机关在取证中接触网络平台时,有的往往会以不方便“泄露用户隐私”为由,不甚配合。保护未成年人与信息隐私权之间,一定存在不可调和的冲突吗?


法学学者苑宁宁对此有不同看法:“我们的强实名制在很多领域,比如网络银行、医院挂号、支付宝都在推行,为什么在网络未成年人保护这个领域难以全面推开?有些领域隐私权需要做出让渡,而且采取实名制必然要有相应的技术跟进和保障,这并不难做到。只不过保障个人信息肯定加重企业成本,也会给用户带来不好的体验,所以很多企业不愿意去做这件事情。”在互联网市场竞争愈加激烈的当下,企业是将资金投入到追逐利润的营业活动当中,还是投入到网站的技术监管当中,选择结果不难预料。


“最重要的是,企业高管是不是真的把这事作为一个战略举措来对待?”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在工作中接触过多家网络平台,他说防止网络侵害欺凌看似是安全和技术部门的责任,其实还涉及企业的多个业务条线,如社会责任、公共关系等等部门。“大企业的钱和人不缺乏,但是不是有人要求、督促你必须这么做,不做会不会有处罚,做了会不会有激励?”


相比社交App,游戏企业对于某些“低龄向”的游戏限制了用户年龄,人脸识别技术目前也应用于多家公司的产品中,以防止未成年人沉迷游戏或游戏时间过长。


但孩子如果拿成人身份证注册登录,甚至找成年人刷脸,怎么办?


有游戏企业表示,他们会根据游戏账号的登录情况、在线时长、充值情况等具体行为识别疑似未成年用户。例如,当怀疑其是未成年人后,网易游戏会采取人脸识别的方式对其身份进行二次验证。其未保中心还推出了AI未成年保护巡逻技术,对未成年人冒充成年身份进行拦截核实和有效管控。如无法通过人脸核验,该账号将被纳入未成年人监管,即受到游戏时长和消费的限制,或是被持续重点监测。


至于屡禁不止的“买号、租号”行为,网易游戏表示,他们已封停超百万个黑产工作室账号,切断违规租售号的源头。此前,他们在贴吧接到一个小女孩的求助,称自己在游戏中被陌生人长期言语暴力和骚扰。未保中心根据玩家披露的账号信息,定位到骚扰人的账号和手机号。最终警方确定骚扰人同样是未成年,通知了其家长一起前往派出所接受训诫。


但还有一些时候,还没来得及定位,行为人便改弦更张,换个账号继续作恶。


针对这类情况,平台的应对通常都是推出黑名单制度,一旦发现关联证据,就会封禁相关账号,或者永久禁玩。


受访的法学和青少年领域专家指出,应该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只是内部封禁,并不能有效遏制犯罪行为。重要的线索如未及时上报至公安机关,也是案件线索的丧失。”办案人员提到,公安部门筛选和调取电子证据,甄别工作量巨大,且涉及跨地管辖等因素,远不如平台平时“发现一起报告一起、及时提供线索”高效。


过去几年里,中央网信办和地方政府多次发起“清朗”净网及“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针对平台传播儿童软色情表情包、利用未成年人性暗示短视频引流及隔空猥亵有关的各类现象进行集中整治,约谈平台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那平台是因为专项行动发现(异常情况)了才报告,还是说平时会主动去监测搜索?”张晓冰、张华都提出建议,平台要定期开展大数据自查,对违规用户封号,发现线索及时主动移送公安。


2019年,中央网信办发起在短视频平台和直播平台试点上线“青少年模式”,但至今并未普及。有研究报告指出:在青少年保护模式下的时间锁等功能很容易被绕过,且该模式中的内容数量有限,过于课程化和说教意味,很难引起青少年的浏览兴趣。


“能不能找专家制定一些更面向青少年的内容?特别是当他们在线上遇到骚扰、敏感信息的时候,可以直接弹出制作精良、孩子容易接受的短视频,讲解生理知识、交往技能和风险提示?”胡佳威设想。苑宁宁和李思瑶也提出,要敢于继续通过个案特别是公益诉讼的方式,让平台注意到这一问题。“行政监管和公益诉讼其实可以良好地互动。”


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的猥亵、性侵,青少年遇到的痛点总是:谁能帮我?谁能保护我?目前,全国多地已经推出了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的一站式办案,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心理咨询师等一道问询,及时疏导,避免多次重复询问导致的次生伤害。


“不管是我们去推一个热线,或是一键回应的网络技术机制,都必须有专业人士接听、反馈、跟进,还有,像反家暴一样,必须是一个让他感到人身安全能够得到保障的环境。”张晓冰指出,学校老师如果听到孩子报告,至少首先要意识到,这件事情是必须要告知家长,并让他们带着孩子去报警的。“然后要告诉孩子,网上那个人可能是处心积虑的,你没有办法应对,但你找到了我们,谢谢你的信任。”学校也要尽力配备足够的心理老师和社工,让专业人做专业事。


如今李思瑶更积极地投身到了办案和未成年人保护的宣讲中。“知道更多真实的案例,才能了解现实的危险和怎么去预防。”在她和其他受访者看来,保护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网络平台、相关部门等多方协同参与,形成一个完整的保护链条。


(参考资料:检察日报正义网《男子伪装小女孩猥亵多名幼女 被顶格量刑!》,方圆《恋童癖隔空猥亵40多名女童,无一人报案!》,南风窗《隔空猥亵女童的人,最懂小女孩的爱好》,北青深一度《“隔空猥亵”,那只伸向孩子的看不见的手》,中青报《“隔空猥亵”案中未成年人家长不配合或成社工救助最大阻力》等。文中所有未成年人皆为化名。)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南方人物周刊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